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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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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的通知
2021-03-02 11:56   审核人:

校属各部门:   

根据国家税务有关政策及主管税务机关通知,从202131日起,符合规定情形的在校教职工应办理“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”进行退税或补税。通过手机“个人所得税App”开通申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功能,申报截止日期630。请大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申报,参照“附件”内容按步骤完成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。

如有疑问可联系计划财务处,电话:87355389

    附件:《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汇算?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划财务处  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32

 

 

附件:

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汇算?

     首先,在手机的“应用市场/应用商城/AppStore”,查找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下载安装包并在手机上安装,然后进行注册登录,进入“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界面。

一、具体申报操作流程

    1、进入申报界面,申报年度选择【2020年度】,填报方式选择【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】,点击【开始申报】,阅读申报须知,点击“我已阅读并知晓”。

2、确认个人基本信息,选择申报汇缴地,点击“下一步”生成申报表信息。系统自动归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年度收入纳税数据,然后点击“工资薪金”,进入“奖金计税方式选择”项,按操作步骤逐步完成年度汇算清缴,确认是否退税或补税。

二、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说明

1、若2020年度收入不足12万元或应补税额≤ 400元,申报提交后点击“享受免申报”,无需缴款。

2、若存在应补税额但不符合免申报,可点击【立即缴税】,根据提示步骤完成支付即可。若暂不缴款可以选择【返回首页】或【查看申报记录】,后续可再次进行缴款。

注意:需要在2021630日前完成缴款,逾期会有滞纳金。

3、若存在应退税额,可点击“下一步”,进入“申请退税”,添加本人银行卡号后提交退税申请,待税务局审核无误后,将税款退回至银行卡内。

如果尚未绑定银行卡,需先添加银行卡号。退税使用的银行卡,建议选择一类银行卡,同时确保退税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,账户挂失、未激活、注销等均会造成退税不成功。

三、更正与作废

通过【查询】-【申报查询(更正/作废申报)】查看已申报情况。若发现申报有误,可点击【更正】或【作废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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